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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訂定「雲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所行政管理費收費標準」。

刊登日期:2020/6/12
發文日期:2020/6/11
發文字號:府水政二字第1093715230A號
主旨:預告訂定「雲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所行政管理費收費標準」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訂定依據:雲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25條第2項。
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宣導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。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水利處水利行政科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(第二辦公大樓二樓)。
(三)電話:05-5522264。
(四)傳真:05-5346400。
(五)電子郵件:ylhg71215@mail.yunlin.gov.tw。
附件:
  • 土資場收費標準公告